記者18日從寧波市規劃局獲悉,《寧波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將于2016年4月1日起實施。以后,建設單位想要開發地下空間,審批過程“一書兩證一核實”缺一不可,使用權人和物業服務企業有義務維護。
啥是地下空間?按照新的《辦法》,本市行政區域內地表以下的空間——結建地下空間和單建地下空間,都列入其中。
以后,開發地下空間有更嚴格的審批流程。建設單位除了應當依法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或者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外,還要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規劃的竣工核實。此外,建設單位在提交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條件階段,需要明確使用性質、建設規模、豎向利用深度和水平利用范圍、配套設施及連通通道建設等內容。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能直接著手地下空間的開發。(現代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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