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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寧波市交通運輸局發布消息,為順應老齡化發展趨勢,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著力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急難愁盼,寧波試行延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65周歲,鼓勵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優秀駕駛員延續上崗注冊。
申請延長有哪些要求?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出租汽車駕駛員辦理從業資格證延續注冊的,須符合以下幾項要求:
1、身體健康。辦理延續注冊的駕駛員須進行當年度的駕駛員適應性體檢,且體檢合格。
2、定期延續。駕駛員須每年注冊一次,每次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一年,延續注冊的最高年限不得超過65周歲。
3、無不良記錄。近五年內有實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記錄,且近三年未曾發生過道路交通責任亡人事故;在崗期間服從企業管理,未曾發生被媒體曝光的不良事件。
具體應該如何辦理?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希望繼續從事出租汽車營運的,按照自愿原則向所屬企業(平臺)進行申報,企業(平臺)對駕駛員是否符合從業資格年齡延續注冊的要求進行審核,自主決定是否聘用。
具體流程如下:
1、駕駛員填寫《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延續注冊登記表》、《自愿申請從業資格證延續注冊承諾書》,提供本人當年度駕駛員適應性體檢報告及近三年安全駕駛記錄。
2、駕駛員持上述材料到所屬企業(平臺)報名,市區個體出租汽車駕駛員到港寧公司報名,區(縣、市)個體出租汽車駕駛員到屬地出租汽車協會報名。
3、所屬企業(平臺)或協會對駕駛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企業(平臺)蓋章同意聘用(個體出租汽車駕駛員由港寧公司或屬地出租汽車協會蓋章同意推薦),并向屬地交通窗口提交材料。
4、屬地交通窗口對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復核;材料齊全的,核準同意延續注冊。
該項政策自2024年6月13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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