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2016年春節即將到來,煙花爆竹又將進入銷售燃放旺季,加強對此項工作的安全監管,事關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也將直接影響到我市節日期間安全和諧和大氣環境質量。今年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三方面:
一是政策保持不變。首先是禁限放的時間段還與去年保持一致,中心城區限制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允許經營燃放時間是2月6日至2月23日(即還是農歷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共18天;其次是批發單位向季節性零售經營網點配送煙花爆竹的起始時間為2月3日(農歷十二月二十五);再次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寧波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規定,當遇到空氣重污染,市環保、氣象部門發出橙色、紅色預警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這些具體的情況,大家可以參考《寧波市中心城區2016年度春節期間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
二是審批更加嚴格。根據2015年4月印發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煙花爆竹經營點的審批,除原有一些限制性要求外,還增設“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要求。根據新規定,今年寧波市中心城區的煙花爆竹季節性零售網點相比去年減少了35%。
三是“打非”壓力更大。由于合法的零售網點大幅度減少,而民眾燃放煙花爆竹祈福的傳統習俗尚未根本改變,少數不法商家受利益驅使,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問題可能更加凸顯,且呈現“隱蔽化”的趨勢,今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壓力可能更大。在此,我們也希望通過新聞界的朋友向廣大市民呼吁:一是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購買非法違法產品;二是如果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歡迎撥打110或12350進行舉報。
二、關于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歲末年初,交通運輸繁忙、節慶活動和群眾出行增多,生產作業人員變動較大,各類事故易發、多發。為了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要突出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組織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檢查。就像家家戶戶要撣塵掃屋迎接新年一樣,春節前,每個單位也要全面地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做到安全管理和應急預案不留空白,隱患排查和整治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止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中央和省市政府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親力親為,深入一線加強督促檢查。
二是強化重點行業(領域)、重點部位的安全監管。歲末年初,春運安全是重中之重,要著力做好春運的組織和安全管理;要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旅游、商貿、宗教場所、車站、碼頭、勞動密集型企業、供電供熱取暖以及節日游樂、“跨年夜”等重點行業(領域)、場所、活動的安全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垮塌墜落、消防火災和擁擠踩踏等事故發生。
三是切實做好值班應急值守工作。要嚴格落實春節期間的值班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測監控和預警預報工作,進一步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切實提高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和次生災害。
四是注意加強節后復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春節過后各企業新員工、轉崗員工較多,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著重加強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培訓實效。“培訓不到位也是重大安全隱患”,希望大家能夠切實重視和加強新員工、轉崗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切實從源頭上來減少隱患,防范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