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提問:請問柴大科副局長,剛才市安監局劉平副局長解讀了今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的有關規定,請問公安機關對禁放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對個別群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如何處理?
答: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根據《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公安機關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由于燃放煙花爆竹有著悠久的歷史,在市區煙花爆竹禁放期、禁放區內,確如你所說,存在著個別市民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對此,我們公安機關也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做好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勸阻、教育、宣傳等工作。一是設置警示標志。根據《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在全市3052處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敬老院等煙花爆竹禁放地點,共設置了3709塊警示標志,其中老三區有974塊。二是加強執法檢查。根據上級有關條例法規,對違反時間、地點、品種、行為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一經發現或接到群眾舉報,將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借助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微博等媒介,廣泛開展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和安全規范燃放煙花爆竹法規、知識,教育引導市民依法依規、文明燃放。
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傳統民俗文化,具有很強的社會性和公眾性,僅靠公安一家力量,有效落實禁放規定存在一定難度。借此機會,也希望通過各大新聞媒體,呼吁廣大市民遵守煙花爆竹燃放的各項規定,及時制止身邊違規燃放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報警。城區違規燃放舉報電話:海曙區:81987110;江東區;87711110;江北區;87679370;鄞州88155093;高新區:879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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