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周瓊通訊員 任社
新老政策銜接期,能享受的究竟是哪個政策?大學生和父母共同購買的房屋,是否可享受政策優惠?上月初,我市《優化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發布,在贏得一片點贊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對政策部分條款產生了困惑。昨日下午,寧波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等5部門,根據前期受理中基層辦事機構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出臺了《優化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有關補充說明的通知(簡稱《補充說明》),就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明確享受對象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最高300萬元安家補助,發給“新引進高層次人才”
昨日文件中,對“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享受對象進行了明確:僅限自2015年8月12日起,市及各縣(市)區所屬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企事業單位),從寧波市外全職新引進的列入甬黨發〔2015〕29號文件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法管理的單位引進的上述人才不享受本款政策,省部屬駐甬單位引進的上述人才另行制定相關政策。
同時,補充說明中明確,全職新引進是指引進人才在寧波市外工作、市內外全日制脫產學習,無論原籍是否在寧波,經辦理有關人才引進手續來寧波全職工作的人員。引進時間以繳納社保時間為準。其中,因工作原因,由寧波用人單位委派到外地分支機構工作并再回委派單位工作的,不享受安家補助政策;寧波用人單位在市外的分支機構直接招聘、在工作當地繳納社保滿三年以上,調入寧波用人單位總部工作并辦好人才引進手續、開始在寧波繳納社保的,可按標準享受。
“畢業十年”究竟怎么算?
“畢業十年”究竟怎么算,也是此前困惑不少大學生的問題。昨日的補充說明中明確,這一時間認定按照這樣的方式計算: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間購房,且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取得時間,在購房時間(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合同首次備案時間為準、二手住房購房時間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準)前移10年之內。
據記者了解,原有的大學生購房補貼是屬地發放,即購房戶先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這次的《補充說明》中則有新變化,符合享受條件的創客人才和基礎人才,首次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應先去工作單位納稅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辦理申領資格認定,憑資格認定表享受住房公積金優惠及購房補貼,其中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者由戶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受理,省部屬單位及市本級單位報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總窗。
共同房產如何享受政策優惠?
和父母一起買房,和妻子一起買房,優惠政策怎么享受?這也是許多人深為關注的問題,昨日發布的補充說明對此予以了明確。
符合條件的創客人才、基礎人才享受購房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在政策享受期限內僅能享受一次。一套房產最多只能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
如果符合條件的人,購買房屋產權屬于多人持有的,符合政策規定的申報者,按以下原則享受購房補貼:夫妻雙方共同持有房屋產權且雙方都符合條件的,僅一方能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直系親屬,比如父母與申報者共同持有房屋產權的,購房補貼申請者占房屋產權1/2以上的,按規定全額享受;不足1/2的,按享有產權比例享受。非直系親屬關系多名符合條件申報者購房的,單個享受購房補貼政策申報者需持有1/3(含)以上產權,購房補貼按持有產權比例享受。
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安家補助人才與符合條件申報者購房的,若屬于同一家庭,不再享受購房補貼政策。若屬于非直系親屬關系,購房補貼申請者占房屋產權1/2以上的,按規定全額享受;不足1/2的,按享有產權比例享受。
新老政策銜接期可按新政享受政策優惠
人才住房新政中,存在新老政策銜接期的時間,本次《補充說明》中明確:2015年8月12日以后購房的,符合《關于優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實施細則》享受要求的,且已按規定享受原有購房補貼政策的,可憑購房地財政補貼發放部門審核確認的《寧波市創客人才基礎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契證(提供財政補貼受理單)、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有效銀行借記卡復印件(標注開戶銀行名稱)等材料,至工作單位納稅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其中省部屬單位及市本級單位報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總窗)辦理補差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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