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孤兒、困境兒童,他們人生的顏色也不應該是黯淡無助。日前,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為切實保障孤兒和困境兒童的合法權益,我市已出臺系列扶助關愛政策,其中不少保障內容全國領先。據悉,該實施意見自2015年12月11日起施行。
分類界定
被監護人性侵、虐待、遺棄的兒童也入列
在這份由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加快發展孤兒和困境兒童社會福利事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先對孤兒和困境兒童進行了分類界定。
孤兒是指寧波本市戶籍中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困境兒童是指本市戶籍中父母雙方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導致生活失去依靠以及因家庭或自身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兒童。分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受監護人侵害兒童,困難家庭兒童,自身困境兒童。
“應該說,覆蓋的人群范圍在全國也算領先。”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處長陳亞慶介紹說,這次,寧波創新地把受監護人侵害兒童也列入困境兒童范疇,這在寧波是首次提出,在全國也比較少見。《意見》詳細地指出,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或被監護人教唆、利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或被監護人脅迫、誘騙、利用乞討,以及由于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身心健康被嚴重危害的未成年人也屬于困境兒童。
據統計,寧波全市共有兒童福利機構5家,孤兒526名;困境兒童16185人,其中低保家庭兒童8668人,低收入家庭兒童804人,自身困境兒童2554人,家庭困境兒童2835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325人。
截至2015年10月,全市共有526名孤兒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其中機構養育337名,社會散居189名,支出保障資金736.1745萬元,切實做到了孤兒養育保障目標人群覆蓋率100%。
生活保障
未成年人受嚴重傷害或無人照料可獲救助保護
《意見》提出,要堅持有利于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幫助孤兒和困境兒童更好融入社會。形式有近親撫養、機構養育、家庭寄養、合法收養等。
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年最低養育標準按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的70%確定,社會散居孤兒年最低養育標準按不低于當地福利機構養育標準的60%確定,并建立自然增長機制。
記者了解到,2015年4月起,市區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生活費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3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630元;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820元原調整為每人每月980元。
對撫養社會散居孤兒并履行監護責任的家庭,每月發放孤兒撫養、監護補助金200元;對依法收養殘疾孤兒的家庭,每月發放養育補助金200元。上述補助發至孤兒18周歲。據介紹,這項福利,在全省也是首創。
近年來,父母毒打、虐待孩子的事不斷被媒體曝光。針對這類情況,《意見》特別指出,如果公安機關發現未成年人人身受到嚴重傷害、面臨嚴重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應當將其帶離實施監護侵害的監護人,就近護送至其他監護人、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
教育住房
改屬地入學為就近入學,成年后統籌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政策的一大亮點是落實教育保障政策。其中,特別提到落實適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其監護人所在地就近入學。受監護人侵害兒童因臨時監護需要轉學、異地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予以保障。
陳亞慶介紹到:“這將為很多孤兒、家庭帶來便利。”比如,孤兒的籍貫在北侖,但現在監護人在海曙。按過去的政策,要在北侖入學。根據意見,今后可以在海曙就近讀書。
根據政策,適齡孤兒和困境兒童在公辦幼兒園接受教育的,免收保育費;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免除住宿費,免費提供愛心營養餐;在高中段學校就讀的,免除學費、代管費。
孩子們成年后,如何解決住房問題?《意見》也特別指出,福利機構養育或城鎮散居的無房孤兒成年后,統籌納入當地住房保障體系。居住在農村的,各級政府要將其納入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體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要積極鼓勵動員社會力量幫助其建房。
發現機制
一個不漏,一個不少
《意見》還在全國率先提出了建立困境兒童主動發現機制。指出,要依托居(村)委會等基礎組織,發揮駐村(社區)干部、兒童福利督導員的作用,結合日常走訪、鄰里訪問等,及時了解、掌握、核實轄區內困境兒童的基本情況和救助需求,主動幫助其提出生活保障申請并協助落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干預。多部門聯動,確保困境兒童一個不漏一個不少。
此外,在兒童福利機構建設上,重點推動5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設立適度規模,具備養護、醫療、康復、特教功能的綜合性兒童福利機構。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醫教融合”發展。(記者滕華周科娜實習生魏丹丹通訊員鄧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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