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辦法》出臺,便是給海曙區內141處各級文保單位(點)、即將公布的歷史建筑的規范使用有據可依。”海曙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人表示。昨天,《海曙區區管各級文物及歷史建筑適度利用統籌管理辦法》(試行)出臺。
記者在《辦法》中看到,其中除對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及其責任單位有了明確的規范外,還對其適度利用提出了具體要求:“區管各級文物(包括名人故居、革命歷史紀念性建筑或遺址、宗教建筑等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物建筑)必須用于文化展示并向社會開放;其適度利用必須在區公共平臺公開有關信息,并通過公開報名、項目公開選擇、評審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使用單位或使用人……對使用不當、造成文物損毀或安全責任事故的,文物建筑直接管理單位可以取消或者終止其使用權限,并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追究其責任。”
“《辦法》出臺后,海曙區區管各級文物及歷史建筑將通過信息公開透明的方式、堅持公益性與開放性的原則適度利用,這是海曙區在充分利用社會和民間資本實現對文物的多元化保護之后的一個規范和引導。”該負責人介紹,以月湖景區為例,原為甬上著名教育家楊菊庭的住宅,今年4月2日變身為公益性的海曙美術館;芳草洲內的公益性展廳甬商文化園等也是海曙區文物建筑適度利用的成功案例。
“下一步,以月湖景區為例,對處在歷史建筑內的一些商會到期后不再續約,將結合月湖5A級景區的創建,公開征集合理使用單位,比如引進一批博物館、紀念館、陳列展覽館等,打造環月湖景區博物館。”該負責人透露,“對歷史建筑的管理使用需要有可持續性,否則予以否決。”近日,根據這一原則,海曙區在多次評估、反復審核后,否決了對空置多年的位于浙江省文保建筑中山公園內的逸仙樓的3家申報利用單位。(寧波日報記者陳朝霞海曙記者站朱尹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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