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瓊通訊員任社)記者從醫保部門獲悉,11月2日起,市區參保人員可到參保關系所在地的市區各醫保經辦機構專窗辦理特殊藥品補償申報。
另據了解,為了避免辦理過于集中,對于文件下發前使用了相應藥物,已發生費用的人員,醫保經辦部門將采取受理后集中審核和集中支付的方法。前期政策咨詢時已提交材料的參保人員,經辦機構將電話通知辦理時間。專窗同步開始受理參保人員經醫院審核的首次使用備案登記。此前已發生特殊藥品費用的參保人員,由專窗工作人員在申請報銷時辦理備案登記。
各縣(市)人力社保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貫徹落實辦法,并開展當地參保人員特殊藥品登記備案和報銷結算工作。各縣(市)及市區新農合參保人員開始辦理時間由當地向參保人員公布。
參保人員可向各級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或撥打咨詢電話0574-12333,咨詢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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