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計發[20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機、畜牧、農墾、漁業廳(委、局、辦),各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
根據《全國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國發〔2014〕4號)的有關部署,按照《農業部關于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意見》和《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認定管理辦法》,在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初審推薦和省級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農業部常務會議審定,并在中國農業信息網公示,現認定北京市等157個直轄市、地(市、州)、縣(區、旗、場)為第三批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具體名單見附件。第三批認定后,合并前二批示范區已認定的重合縣市,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總數為283個。
創建示范區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重大舉措,對實現現代農業發展在點上突圍,進而帶動面上整體推進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農業主管部門和各示范區人民政府要倍加珍惜這一光榮稱號,以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立足當前強基礎,著眼長遠促改革,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努力把示范區建設成為我國現代農業發展“排頭兵”和農業改革“試驗田”,示范引領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建設。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堅持規劃引領。根據各示范區自然稟賦、產業基礎、發展水平等實際,統籌規劃比較優勢突出、市場前景廣闊的主導產業,深入分析發展趨勢,科學確定發展思路,合理布局發展區域,有針對性地制定發展扶持政策,促進示范區主導產業上規模、上層次、上水平,率先實現現代化。
二要創新體制機制。以培育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為重點,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在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農業機械化和信息化、創新農業投融資機制、完善農業保險服務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構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制度體系,為示范區建設提供強大動力。
三要加大資金投入。以破解發展瓶頸制約為突破口,積極安排專項資金,整合使用現有財政支農強農投入,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形成各類資金競相支持示范區建設的強大合力。
四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組建由黨政主要領導牽頭、涉農有關部門參與的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和專門機構,負責統籌協調推進示范區建設各項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強化任務落實,建立績效管理機制,促進示范區建設按照規劃藍圖有力有序推進。
五要強化信息報送。要及時交流總結示范區建設進展情況或發展經驗,定期不定期向我部報送工作動態,重要工作情況可隨時報送。我部將搭建信息交流平臺,促進各地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促共進。
我部將按照“獎優罰劣、動態管理、能進能退”的要求,加強示范區建設監測評價和考核管理工作,對發展特色鮮明、改革建設成效顯著、示范引領作用突出的示范區實施獎勵,加大支持力度;對違反國家土地利用政策、損害農民利益、發生重大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改革建設進展緩慢、難以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示范區,將撤銷其“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稱號。本次認定為市級示范區(含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地級市)的有關市,其所轄原有縣級示范區自動并入新的示范區。
附件:第三批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名單
農業部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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