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是“托底線”的民生保障工作。昨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健全完善8項社會救助制度,健全8個方面社會救助工作機制。據悉,該《意見》將于5月9日起施行。
8項救助內容編織一張“兜底網”
在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方面,《意見》提出要健全完善8項社會救助制度。
低保制度首當其沖。《意見》稱,要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然調整機制,健全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等。
其次,完善特困人員供養制度,統籌實施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政策,做好殘疾人、符合救助條件的失獨家庭、孤兒及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與特困人員供養制度的銜接。記者注意到,這也是我市首次將一定范圍的失獨家庭列入官方的社會救助體系。
再則,完善受災人員救助制度,完善避災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完善災情核查評估機制,推進“巨災保險”試點工作等。
因病致貧也是不少困難家庭的共性。《意見》要求,完善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一站式”結算機制,對因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成員負擔醫療費用超出家庭收入,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標準的家庭,提高救助標準。同時,《意見》提到,可為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關費用的患者提供應急醫療救助。
教育救助也是關注熱點。《意見》提出,要健全從學前教育到普通高等教育、覆蓋各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失學。在住房救助方面,要求繼續加大住房救助力度,規范救助程序,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在就業救助方面,要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傾斜。
對于臨時救助,要求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及時給予救助。
建立救助對象主動發現機制
社會救助是一項關注度高、系統性和協同性要求很高的領域,《意見》提出了建立健全8項社會救助工作機制。
社會救助申請要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鄉鎮(街道)的公共服務大廳均要設立救助受理窗口,規范受理、分辦、轉辦、反饋、轉介等程序,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意見》還要求進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充分發揮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臺的作用,對申請政府救助家庭的經濟狀況實行“逢進必核”。
此外,要建立救助對象主動發現機制。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要充分依托村(社區)基層組織、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建立健全村(社區)干部包片聯戶制度,發揮基層干部、專制工作人員及志愿者的作用,及時發現困難對象,主動幫助其提出救助申請。
設立社會救助熱線電話,方便居民尋求救助服務。“目前我們已在各縣市區民政局的相關網站公布了當地救助熱線,還與81890平臺互動,有需要的群眾可通過撥打81890000熱線電話尋求救助。”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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