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司法局
近年來,寧波市人民調解工作發展迅速,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方面發揮了較大作用。全市共有各類人民調解組織4540個,專職和兼職人民調解員18243名。年平均化解糾紛12余萬件,調解成功率在95%以上。
基層調解組織網絡健全。全市3149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和152個鄉鎮(街道)全部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矛盾糾紛化解需要,建立企業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1056個,在大型集貿市場、毗鄰接邊地區、外來人口聚居區、中央商貿區、城市綜合體等建立了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76個。全市已基本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多層次、立體型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真正做到“哪里有糾紛,哪里就有人民調解組織。”
人民調解工作領域拓展。寧波市適應社會矛盾糾紛發展變化的新特點,積極發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在行業協會、專業領域化解專業矛盾糾紛。目前全市有各類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82個,人民調解員750名,年化解糾紛約7萬件,調解成功率為97.5%。其中交通事故糾紛、醫療糾紛和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工作模式被贊譽為“寧波解法”,獲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全市在保險、知識產權等行業建立了人民調解組織,并在電子行業協會等16個行業協會(商會)開展了人民調解工作,列入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
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順暢。2008年來開展了在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試點工作,調解涉及治安案件中的民事責任糾紛,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2013年我局與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關于在全市全面推行“警調銜接”機制建設的工作意見》。全市共有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公安派出所人民調解工作室143個,專職調解員408名。2009年,全市建立了民事訴訟案件的訴訟前、訴訟中委托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和對人民調解協議書的司法確認的機制。在法院和法庭設立人民調解窗口29個,有調解員41名。此外,我市自2006年來運用人民調解機制調解輕微刑事案件中涉及民事責任的糾紛,促進了刑事和解。
人民調解法治化程度高。寧波市人民調解工作貫徹依法調解原則,嚴格依照《調解法》和相關法律規范推進人民調解工作,通過地方立法,不斷提高法治化水平。2008年,寧波市政府頒布《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以規章形式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作出規定,成為浙江省第一部醫療糾紛化解領域的政府規章。后經人大立法升級為地方性法規。為解決《人民調解法》過于原則的問題,我們積極推進地方立法工作,尋求通過立法予以補充和細化,增強操作性,同時將成熟工作經驗予以固定。2014年,《寧波市人民調解條例》成為市人大常委會地方性法規制定項目。目前,《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即將于今年6月1日起實施。
人民調解公信力提高。全市每年分層級對調解員進行統一的培訓。開展“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做到人民調解委員會標識、卷宗統一。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調解,聘請志愿者加入人民調解工作。評選金牌調解員隊伍,建立人民調解專家庫,提高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能力。
人民調解保障加強。寧波市加大對人民調解經費的保障力度,逐步推進建立素質高、專業性強、人員相對穩定的人民調解隊伍。2008年來全市又建立了按照調解案件的性質、數量和質量進行獎勵的“以獎代補”激勵保障模式。
全市人民調解工作處于浙江省前列。目前有5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18名人民調解員獲國家級榮譽稱號。司法部、總工會、衛計委等領導多次蒞臨考察寧波市人民調解工作,全國主流媒體也多次予以報道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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