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瓊通訊員任社)昨日,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下月起,我市三項醫保就醫政策調整,特殊病種治療項目擴大,外地指定醫療機構進一步增加,同時取消了部分醫用材料的單件醫保最高支付限額。
據了解,本次調整中,耐多藥肺結核治療被納入特殊病種治療項目范圍,指定醫療機構為寧波市第二醫院。
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往上海就醫的指定醫療機構新增6家。參保人員經核準轉往上海醫院就醫的,發生的醫療費,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由個人先付5%,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由個人先付10%,再按我市定點醫院就醫同樣的待遇標準結算。
本次醫保新政中,取消了部分醫用材料的單件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同時,根據省里規定,統一了醫用材料單項最高支付限額的計算辦法,一次住院過程中,人工器官類和骨科脊柱內固定材料的單項材料累計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3萬元和2萬元(備注:按我省醫保目錄規定,醫用材料分4類進行管理,分別為人工器官類、骨科脊椎內固定類、血液氧氣類、其他類)。
據了解,上述調整后政策適用于我市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自2014年1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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