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記者王量迪)從今年起,我市將全面推進中小型漁船互保,把全市有證書的所有漁民和所有漁船納入互保體系,做到一人不漏,一船不落。昨天,中國船東互保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孫穎士在全市漁業互保工作會議上表示,寧波已成為全國漁業互保事業中的一面旗幟。
據了解,漁業在大農業中屬于高投入、高風險行業,一場大的海損事件就有可能致使船東傾家蕩產。為此,我市于1996年9月在全省率先成立漁業互保協會,開始組織漁船船東參加互助保險,實現自我保障和服務。12年來,漁業互保的創立和發展解決了政府想解決而無力解決的災后救助問題,對本市漁區社會的穩定、漁民生產的安定和保障漁業經濟健康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自去年起,經市政府批準,市漁業互保協會將漁業人身互助保險額從10萬元上調到15萬元,補助比例從22.3%調高到30%,所需經費由市、縣兩級財政各負擔50%。這一政策的落實調動了漁民參與互保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統計顯示,2007年全市漁船互保達3527艘,其中185馬力以上漁船互保2751艘,比上年增加240艘,增幅為9.56%;參與人身互助保險的漁民16756人,比上年增加2289人,增幅為15.8%。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和社會上對損害賠償的要求,在充分聽取漁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我市今年還將適當調整人身保賠額度,同時提高人身傷亡賠償額度,以進一步減輕船主的賠償壓力。調整后的人身死亡賠償每人為20萬元,醫療費賠償最高為3萬元。
漁民要求投保每人20萬元以上的,必須按實際人數投保,并實行記名制,但每人最高保額不得超過30萬元。同時,調整后的漁船互助保險185馬力以上、船齡在1年至19年的鋼質漁船,按每噸5000元計算保額;185馬力以上、船齡為20年及以上的鋼質漁船,按每噸4000元計算保額,賠付額也作相應調整。
據悉,我市調整后的漁民人身互助保險的費率是0.65%,在全國和全省各地中屬于最低。漁船財產互助保險的費率是1.8%至2.2%,包括了全損、部分損失和第三者責任險,而本省其他地區費率為2.1%至2.4%,比本市高出了0.3%。即:如果一艘漁船的投保額是30萬元,寧波漁民的互保費就要比其他地區漁民少交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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