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25日訊據《青年時報》繼2011年4月1日之后,我省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昨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透露,從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最高檔標準由1310元漲到1470元。與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相比,最高檔漲幅達12.2%,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水平目前居全國省區前列。
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470元
根據《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新的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四檔,每檔比調整前增加130—160元,對按小時算工資非全日制工作的職員,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檔,調整前分別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檔。
最低工資標準分四檔,哪個縣市區適用哪檔標準,全省各市將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依照歷年的慣例,杭州、寧波、溫州等經濟發達地區的市區,一般選擇最高檔標準;經濟較發達的小城市,一般采用第二檔最低工資標準;省政府確定的欠發達縣和重點欠發達縣,最低工資標準多數會選取第三檔或第四檔。
加班工資不算在最低工資里
企業員工只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已確定勞動關系的,都適用這個新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包括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小時最低工資制度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下月起,如果你所在用人單位沒有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可以撥打省勞動保障咨詢服務專線12333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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