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象山縣政府根據象山縣實際情況,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創業扶持政策的意見》,將失業人員,殘疾人、退伍軍人和高校畢業五年內的大學生納入創業扶持范圍,通過實行注冊資本“零首付”降低創業門檻,提供融資貼息支持降低創業成本,落實稅費優惠,鼓勵參加創業培訓政策等措施鼓勵未就業人員積極開展自主創業。
根據創業扶持政策,象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財政局和工商分局出臺了《象山縣創業場租補貼實施細則》和《象山縣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貼息政策實施細則》。首次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本縣戶籍創業人員可享受不超過3000元的創業場租補貼;年營業收入(或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下,且從業人數在30人以上300人以下,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可申請貸款貼息;人民銀行象山支行代擬的《象山縣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意見》也在9月底出臺。原本只有城鎮失業人員可以申請的小額擔保貸款適合新政策中提到的創業人員,金額為5—25萬元不等,增加了貸款模式,而且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在還本付息后,可向縣就業管理服務處申請貼息。目前象山縣就業管理服務處的工作人員正對我縣已貸款的創業人員進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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