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調整我市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
調整對象為全市企業、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含依照或者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中今年4月30日前已享受供養撫恤金的人員。
根據新規,市級統籌區符合條件的對象供養人員撫恤金由去年的人均760元增至人均865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05元,增幅為13.8%。調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據悉,由于工傷保險覆蓋面的不斷擴大和工傷供養一次性支付方式的取消,我市因工死亡職工供養人員累計數也在不斷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