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文,調整市精減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其中,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195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175元;其他人員每月增加80元。同時,對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也作了適當調整。上述兩項標準調整均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