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水平,經區政府同意,決定于2011年7月1日起統一該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城鄉低保一體化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525元/月、355元/月統一至525元/月,標志著我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二元差別成為歷史
實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體化后,隨之一并統一城鄉低收入家庭申請幫扶的審核標準、戶型補助標準、物價補貼標準、低保家庭中的殘疾對象增發生活補助標準、城鄉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和“兩節”慰問標準,同時取消農村低保中老年人補貼和農村獨生子女低保家庭低保增發費。
近年來,該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民生工作,把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作為民生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從1997年至今,已連續9此調整低保標準。同時為加大困難家庭的幫扶力度,從2011年起執行將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救助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學年提高到9000元/學年。這兩項惠民措施,財政將一年多承擔至少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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