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起,寧波將在全市實行《寧波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月9日發布消息稱,《意見》實施后,將統一全市的居民醫保參保范圍對象和主要待遇政策,進一步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目前,我市各地陸續開始了各類居民和學生的參保繳費工作。其中寧波市區(指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高新區、大榭開發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各類居民和學生,將從5月15日開始參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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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居民醫保一年要繳多少?
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個人繳納500元,財政補助1300元;
非從業人員,每人每年750元,其中個人繳納550元,財政補助200元;
各類學生及6周歲(含)以上未入學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50元,其中個人繳納100元,財政補助150元;
6周歲以下嬰幼兒,每人每年800元,其中個人繳納300元,財政補助500元。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市區非農戶籍的新生嬰兒自出生開始就可享受居民醫保待遇,但需要及時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變化1降低自付比例
隨著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的自付比例也有降低。
5月1日開始,較為常用的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彩超)、數字化攝影(CR、DR),自付比例由10%調整為5%;原自付比例為25%的伽瑪刀治療等醫療服務項目,自付比例統一調整為20%。
9月1日開始,因治療需要在事先辦理轉院手續后,轉往上海、杭州等地指定醫療機構的,個人先自付比例由15%調整為10%。
變化2政府全額補助范圍擴大
對一些困難家庭而言,這又是個利好消息: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對象的范圍進一步擴大。
居民醫保各類參保對象中的二級及以上殘疾人、低保對象、社會扶助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享受個人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新的政策,將原來限市區非農戶籍,調整為全市戶籍,即上述四類人員具有本市戶籍的按規定都可享受免繳政策。這項政策調整主要惠及我市各縣(市)在市區就讀的困難學生家庭。
變化3居民醫保繳費部分可從近親屬職工醫保歷年余額轉出
居民醫保繳費部分怎么才能使用近親屬的職工醫保歷年資金?
新的政策提到,居民醫保參保對象仍按現行辦法正常參保繳費,其當年度的個人實際繳費金額,將從同一參保區域內的近親屬職工醫保歷年結余資金中轉出,轉入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本人的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舉例說:海曙區的唐大媽假定在5月20日辦理了參加居民醫保的繳費手續,繳費500元。她的兒子小唐參加了市區的職工醫療保險,并且歷年賬戶資金有結余。那么,小唐可以在2013年1月到海曙區醫保中心辦理親屬關系關聯手續。一次關聯后,只要唐大媽一直參加市區居民醫保,就不需要每年辦理親屬關系關聯手續。
到了2013年5月,醫保經辦機構將從小唐的歷年賬戶余額資金中轉出500元到他的社保卡金融賬戶。
變化4新增兩類參保人員
新的政策把被征地人員和土地流轉人員納入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范圍,這兩類人群可以參加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
其中,被征地人員是指經縣(市)、區級政府批準“村改居”的原行政村村民和經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批準土地被全部或大部分征用的行政村村民;土地流轉人員是指將全部承包土地剩余期限的經營權委托鄉鎮(街道)、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站)流轉或其他土地中介服務組織流轉的行政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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