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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福利
寧波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甬政發[2006]28號)
http://gaozhiyun.cn  中國寧波網   01月01日 11:02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規劃綱要》、《浙江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和《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要求

  “十一五”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六屆五中全會確定的我國“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立足點,以機制建設為中心,以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為主調,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努力把我市殘疾人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

  “十一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的主要目標:適應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殘疾人工作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網絡化的組織體系、社會化的運作體系和法制化的政策體系,積極推進殘疾人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實做好殘疾人康復、就業、就學、扶貧、維權等各項工作,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平和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改善殘疾人的生活環境,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推進我市殘疾人事業不斷向前發展。“十一五”期間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本要求:貫徹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實現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加大對殘疾人工作的投入;發揮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作用,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的監督作用,殘疾人的自主能動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殘疾人事業的建設;加大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的制定力度,依法推進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加強殘疾人組織特別是基層殘疾人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加強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鞏固殘疾人工作的組織基礎;加強殘疾人工作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網絡化的組織體系

  任務目標:建立健全各級殘疾人組織,重點是健全基層殘聯組織;健全各類專門協會,加強對專門協會的領導、指導和引導;加強對殘聯干部隊伍的教育、管理、考核和選拔任用工作;加強對康復工作人才的培養工作,將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提高殘疾人的綜合素質和社會競爭力;積極構建就業網絡、技術培訓網絡和扶貧開發服務網絡,建立殘疾人就業評估監督機制;建立和完善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網絡;加強殘聯系統辦公自動化和信息網絡化建沒。

  主要措施:

  1、加強各縣(市)、區、鄉鎮(街道)及社區(村)殘疾人組織網絡建設。市殘聯要充分發揮在全市殘疾人工作中的中心作用;縣(市)、區殘聯要根據當地實際開展創造性的工作;做好鄉鎮(街道)殘聯專職理事長和殘疾人專職干事的配備工作,“十一五”末達到90%以上;社區(村)建立殘疾人協會(或殘疾人小組),“十一五”末達到80%以上,并配備殘疾人專職干事(或殘疾人聯絡員);“十一五”期間通過各種渠道對殘疾人專職干事或聯絡員輪訓一次。

  2、健全專門協會組織。市、縣兩級殘聯建立健全殘疾人專門協會,有條件的地方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并通過多種形式為專門協會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3、認真落實殘疾人干部配備工作。市、縣兩級殘聯要利用換屆、干部調整等時機,充實殘疾人領導干部,市殘聯領導班子中要配備殘疾人領導干部,殘疾人干部在市、縣兩級殘聯機關中應有一定的比例,“十一五”末爭取達到15%以上。

  4、結合全國第二。次殘疾人基本情況抽樣調查,認真做好我市殘疾人狀況的分析工作,逐步建立殘疾人狀況基礎數據庫。

  5、構建殘疾人思想教育網絡。各級殘聯及殘疾人組織要建立和完善對殘疾人進行思想教育的機制,根據形勢的發展和殘疾人工作的需要,制定具體的思想教育計劃,采取各種形式,切實抓好殘疾人教育工作的落實,做到殘疾人骨干每年、殘疾人每5年接受一次主題教育。通過思想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引導和鼓勵殘疾人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意識。

  6、完善康復工作技術指導網絡。到2010年,完成對縣級以上康復工作管理人員、康復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和70%社區康復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針對五類殘疾人的康復需求,各縣(市)、區至少培養一名技術指導專家,負責社區康復員的培訓和業務工作指導;發揮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在培養康復專業人員等方面的輻射帶動作用;利用各種社會教育資源,依托衛生、教育機構,加大對康復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將基層康復業務人員的業務培訓納入全科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計劃;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康復科學研究,為殘疾人康復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7、建立殘疾人康復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和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指標評價體系,將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列入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工作的考核目標,規范殘疾人康復服務技術標準和干預效果評價。

  8、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建立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網絡。以普通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為主體、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為補充,逐步形成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網絡;市、縣、鄉鎮(街道)采取分級、分層培訓的形式,舉辦多種形式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班;市級籌建1-2個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見習基地(學校),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相應籌建職業教育培訓見習基地(學校);市,縣(市)、區及鄉鎮殘聯組織每年舉辦一定數量與殘疾人生產實際相適應的高、中、初級實用技術培訓班。

  9、積極構建就業服務網絡。建立和完善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就業指導服務網絡;到2008年,縣級殘疾人勞服機構設立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服務的專門場所,有3-5名工作人員,60%的村(社區)設立殘疾人就業指導員,80%的殘疾人勞服機構工作人員持證上崗;到2010年,鄉鎮(街道)殘疾人就業服務站設立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服務的場所,有1-2名工作人員,市與縣(市)區殘疾人勞服機構以及有條件的鄉鎮(街道)的勞服機構實現殘疾人勞動就業信息聯網,80%的村(社區)設立殘疾人就業指導員,殘疾人勞服機構工作人員做到全部持證上崗。

  10、建立殘疾人就業評估監督促進機制。發揮各級人大、政協的作用,通過組織視察、調研、專項監督等多種活動,推動殘疾人工作的發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殘聯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及時檢查和反映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并向有關部門作出反饋。

  11、構建殘疾人扶貧開發服務網絡。組建專家技術服務指導組,為殘疾人從事種養殖業提供技術指導服務;依托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龍頭企業、購銷大戶、銷售員等,構建殘疾人農副產品銷售服務網;完善和擴大殘疾人扶貧基地輻射網絡,規范殘疾人扶貧基地建設,依托基地對殘疾人從事種養殖業提供種苗(仔)、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產品銷售等服務工作。2008年全市建立和完善市、縣二級殘疾人扶貧基地風險基金,并不斷充實和發揮作用。

  12、建立和完善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網絡。建立以各級法院司法救助、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為基礎,以各級殘疾人法律援助站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制;健全和完善市、縣兩級殘疾人法律援助服務站、鄉鎮(街道)司法特派員和社區法律服務機構組織網絡;各級法律服務和援助機構要把殘疾人作為優先援助對象,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得到切實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13、加強殘疾人事業信息網絡化建設。辦好市、縣各級殘聯網站,完善內部辦公自動化系統,到2010年,市與縣(市)、區建立互聯的信息網絡管理系統、殘疾人事業數據庫、與政府及有關部門之間的網絡聯系,并利用網絡為殘疾人提供服務,開展網上就業咨詢、就業登記等業務。

  (二)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社會化的運作體系

  任務目標:充分發揮政府殘工委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促進殘疾人各項工作的落實;廣泛宣傳,動員社會關注和參與殘疾人事業;廣泛開展殘疾人文體活動,激發殘疾人走向社會、參與社會的積極性;各級殘聯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幫助殘疾人解決問題;整合社會資源,建立社會化康復工作體系;調整教育結構,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構建全民辦特教機制;推廣隨班就讀,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拓寬就業渠道,不斷擴大就業規模;完善扶貧體系,建立多元化的殘疾人扶貧機制;加強和規范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主要措施:

  1、政府殘工委各成員單位和殘疾人組織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殘疾人面臨的突出困難與問題,維護和保障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權益。

  2、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利用多種渠道宣傳殘疾人事業,在全社會逐,步建立現代殘疾人觀和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的觀念;殘疾人事業新聞聯誼組要充分發揮作用,進一步辦好市、縣兩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殘疾人專題節目和手語新聞欄目,推進電視新聞、影視劇的字幕工程;報刊要開辟殘疾人專欄;發揮互聯網平臺、公益廣告在宣傳殘疾人事業中的重要作用。

  3、高度重視殘疾人的文體工作,并在普及的基礎上做好提高工作;認真做好運動員的選拔、培訓和參賽工作,推進殘疾人文化體育工作的全面發展;辦好第六屆市殘疾人運動會,積極參加省、全國和國際的各類比賽;發展殘疾人特殊藝j術,培養特殊藝術人才,積極參與國內外演出和交流。

  4、廣泛開展志愿者助殘活動。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助殘組織網絡,形成組織、宣傳、活動、表彰等工作制度。同時,將扶殘助殘情況作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文明行業”、“文明單位”評選的重要內容。

  5、鄉鎮(街道)、社區(村)要結合基層殘疾人工作規范化建設,制(修)訂扶助殘疾人的規定、公約,使殘疾人的衣、食、住、行能得到居住地基層組織及時、有效的幫扶。

  6、整合資源,建立社會化康復工作體系。加強殘疾人康復辦成員單位的團結協作,建立工作平臺和協調機構;建立為精神病人和智力殘疾人提供治療、康復就業為一體的工療站(日間照料庇護所)或養殘機構,擴大康復覆蓋面;逐步構筑以康復機構為骨干、家庭為依托、社區為載體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各級殘聯要增強為殘疾人康復服務的能力,2008年市康復中心第三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縣級以上殘聯(除海曙、江東、江北區外)要積極創造條件建設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各級政府在立項、建設用地、配套建設費用等方面,按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或減免;要運用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增強綜合服務設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活動能力,并借助社會力量為殘疾人提供更多更優惠的服務。到2010年,全市殘疾人達到“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7、加強殘疾人的特殊教育工作。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合理調整特殊教育學校的布局,建成市特殊教育中心,發揮對縣(市)、區特教學校的指導和輻射帶動作用。構建全民辦特教機制,鼓勵社會組織興辦多種形式的特教機構,加強對智殘兒童教育。保障全市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享受15年基礎教育。創造條件,鼓勵和幫助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

  8、拓寬就業渠道,不斷擴大殘疾人就業規模。依法推進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工作,動員用人單位接受安置更多殘疾人及其家庭子女就業;穩定發展殘疾人集中就業,推進扶持保護政策的調整、完善和落實;鼓勵社會各界、殘疾人專門協會興辦多種形式的工療機構、庇護性工廠,集中安排精神、智力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凡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殘疾人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業;采取特殊措施,安置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就業;舉辦殘疾人就業洽談會,搭建殘疾人就業平臺,為殘疾人尋找工作崗位提供便利和服務。到2010年,全市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率達到90%以上。

  9、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社會化扶貧工作體系。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形成各部門分工協作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殘疾人扶貧工作新格局;建立多元化的殘疾人扶貧資金投入機制,根據公共財政安排原則逐年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政府及有關部門每年要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于殘疾人扶貧工作;堅持市場性與福利性相兼顧,動員社會各界為殘疾人扶貧提供資金支持;各級政府要建立殘疾人種養殖業市場預警機制,為殘疾人從事種養殖業提供市場前景預測和風險預測服務。

  10、嚴格執行國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加大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住宅小區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和管理力度,制定出臺《寧波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成立由政府有關領導牽頭,建設、城管、規劃、民政、殘聯、老齡委和宣傳等部門參加的無障礙設施建設領導小組,建立無障礙設施建設監督檢查機制,加強無障礙設施的宣傳工作,提高無障礙環境意識,落實無障礙設施建設配套資金,努力在“十一五”期間將我市建設成全國無障礙城市。

  11、深入開展盲文、手語培訓和推廣工作。建立市手語培訓推廣基地并充分發揮作用,到2008年,60%的殘疾人工作者持有中級手語證書;到2010年,95%的殘疾人工作者持有中級手語證書;加強社會服務部門和窗口單位工作人員的手語培訓工作,5年培訓社會人員1000名以上;圖書館開設盲人閱覽室,配備盲文圖書。

  (三)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法制化的政策體系

  任務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通知》(甬政辦發[2005]181號),建立和完善康復工作機制,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持續發展;建立和完善扶助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就業、就醫的長效機制;建立和完善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配套政策;貫徹落實殘疾人保障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貧困殘疾人康復專項救助制度。結合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貧困殘疾人醫療救助體系;加大政府對康復工作的投入力度,街道辦事處、鎮(鄉)政府建設、改造和管理社區康復機構的費用,財政部門應當給予支持。

  2、建立和完善資助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設立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教育專項基金;利用教育救助平臺和已有資源為殘疾學生接受教育提供幫助;動員社會力量,廣泛開展結對助學活動。到2010年,全市就學年齡段殘疾人的就學率達到98%以上。

  3、建立和完善促進和保護殘疾人就業機制。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出臺的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送行檢查督促,對已不適應的就業政策提出修訂建議;根據殘疾人就業形勢的發展變化,研究制定新的殘疾人就業政策。

  4、建立和完善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社會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對困難殘疾人的長效幫扶機制,到2010年,建立起以低保制度、就業援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為基礎,以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農村“五保”、城市“三無”集中供養、社會幫扶為補充,形成救助主體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覆蓋城鄉、協調發展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貫徹執行《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根據經濟發展、就業收入、生活消費水平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保障標準。

  努力改善殘疾人的居住條件,將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修繕)納入各級政府的總體規劃,要多方籌集資金用于殘疾人危房改造(修繕),鄉鎮、村要在危房改建(修繕)用地、用工資金等方面提供切實有效的幫扶;要著力解決城鎮殘疾人的住房問題,對人均住房使用面積未達標的市區城鎮困難殘疾人家庭,優先提供住房救助;建立殘疾人危房改造(修繕)動態反饋機制,到2007年底前,初步解決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危房問題,2008-2010年,基本做到發現一例改造(修繕)一例。

  規范臨時救助辦法,制定集中供養和“居家養殘”措施。要將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納入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進行集中供養,對不適合進院集中供養的人員,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推廣“居家養殘”等行之有效的模式,做到分散供養人員困難有人幫,生活有人管;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困難殘疾人無力就醫、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等問題;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辦法,根據有關規定資助農村困難殘疾人家庭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政策,做好

  流浪乞討殘疾人的救助工作。

  5、依法推進殘疾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加大宣傳勞動監察工作力度,2006年,進行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適當補貼的試點,并于2007年在全市推行,到2008年,在全市推行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貼工作,使90%的殘疾職工到2010年享有各項基本社會保險。

  6、深入宣傳和貫徹新頒發的《殘疾人保障法》。修訂和完善各級政府扶助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規定;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制定相關地方性政策法規時,要把扶助和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內容納入其中;各級殘聯要認真覆行職能,對難以納入社會整體政策法規體系,而又事關殘疾人切身利益的特殊問題,要制定專項扶助措施;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殘聯組織,要加強殘疾人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配合人大、政協做好殘疾人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視察工作并形成制度;動員和依靠社會各界特別是民主黨派、殘聯系統工作人員和殘疾人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殘疾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和傾向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問題的解決。

  7、建立和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發揮鄉鎮(街道)和社區現有法律服務機構、民事調解委員會和基層殘疾人專門協會的作用,及時化解殘疾人的各類糾紛,確保80%以上的問題能就地得到解決;建立健全殘疾人信訪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體系,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工作,提高信訪效率,實現信訪辦結率達到98%以上,切實解決殘疾人反映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稿源: 寧波市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