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職須知
外來務工人員來甬就業可以到位于鄞奉路187號的寧波市人力資源市場(其中的寧波市外來人員就業服務中心是市級勞動保障部門在市區興建的為農村和外來勞動力提供求職交流、職業中介的場所)或者其他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主辦的人力資源市場和正規的職業中介機構求職。
(二)求職時注意事項
求職者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尋找工作,求職時應仔細查看自己所需的工作,并與工作人員進行求職洽談。警惕場內外流動的非法雇傭者,不要與他們交談,以免上當受騙。
在洽談中應向職介工作人員詳細了解用工單位的情況和用工條件,如:工作單位地點、工作崗位性質、工種、工資待遇(包括試用期間)、工作時間、住宿及聯系人等有關情況。找到合格工作后,應持開具的《職業介紹推薦信》及時到用工單位應聘面試,以免耽誤。要仔細查看推薦信內的各欄目是否打印齊全、準確,其中包括用人單位全稱、工種、工資待遇、聯系人和電話、乘車參考路線等。
當被用人單位招用時,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和理由收取現金時如押金、風險金、信用金、培訓費等或扣押身份證時,可理直氣壯地拒絕。當被錄用后,應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求職者如沒有被用人單位錄用,應妥善保管好推薦信和收費憑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主辦的人力資源市場實行免費介紹),讓用人單位如實在推薦信上寫明不錄用的理由,并蓋上單位公章或簽名。求職者可在退款有效期內憑推薦信、收費憑據到職介所辦理退款手續(除求職交通費)。
求職者與職介機構發生權益爭議時,可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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