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成人一区在线播放,91尤物在线观看精品,久久精品麻豆日日躁夜夜躁,亚洲精品无码久久久影院男

交通政策
寧波市機動車輕微物損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實施辦法
http://gaozhiyun.cn  中國寧波網   08月08日 01:16

  第五條 為方便事故當事人,滿足社會需求,本市將在市區或縣(市)區的城區內設立“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實行交通事故查勘定損定責保險理賠“一站式”服務。

  各財產保險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向“服務中心”派駐保險理賠人員,辦理當事人自撤現場、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相關事宜,并負責“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不能或無力派出理賠人員的保險公司可委托本市依法設立的公估機構派員進駐保險理賠服務中心。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服務中心”周邊道路設立指路交通標志,派駐中心的事故處理民警應當根據職責,做好相關事故處理工作,并協助維護“服務中心”有關秩序。

  第六條 當事人發生符合本辦法自行協商處理條件的輕微物損交通事故,需要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應當迅速相互查驗駕駛證、行駛證及保險憑證,確認無異議的,立即撤離事故現場并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在獲得保險公司的報案號后,按要求填寫《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記錄書》(簡稱《記錄書》,詳見附件),雙方各留存一份,在二十四小時內共同將車開到就近(或雙方約定)的交通事故保險快速理賠服務中心或者在不影響道路交通的地點等候保險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辦理查勘、定損等相關手續。如果發生事故時當事人未攜帶《記錄書》的,可以向值勤或巡邏經過的交通民警以及其他過往車輛求助獲得。

  當事人選擇在事故現場自行協商處理的,應當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和申請定損。保險公司應及時趕赴現場,勸告當事人到就近的“服務中心”進行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堅持要在事故現場處理的,保險公司查勘人員應當直接辦理查勘定損手續,與當事人協商賠償方式。

  第七條 為防止個別當事人撤離現場后不講誠信造成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當事人可采取攝、錄像或其他方法固定車輛、車號、駕駛人特征及事故損失情況等證據,在《記錄書》上記錄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事故情形和碰擦部位,并由當事各方簽名予以確定。

  第八條 交通事故當事人到“服務中心”辦理保險索賠手續的,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記錄書》及相關證據材料。保險公司受理后,應對《記錄書》記錄的事實,對受損車輛進行勘驗確認和定損工作,查審保險合同情況,確定賠償責任。

  第九條 當事人對保險公司的定損結論有異議的,可在車輛未修理之前向財產損失評估機構申請評估,保險公司對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各方均投保在本市保險公司的事故車輛,經定損各方車損均在2000元以下(含)的,由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有一方或各方交強險未投保本市保險公司的,或者各方交強險雖投保本市保險公司但經評估確認有一方或各方損失超過2000元的,事故當事人可持《記錄書》、定損單、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損壞部位照片以及其它證據材料,共同到設在“服務中心”的警務室申請事故認定。交通警察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按照簡易程序開具《事故認定書》。

  事故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未在現場報案,事后報案已無事故現場以及不能提供相關事故證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開具事故認定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發生符合自行協商處理條件的輕微物損交通事故,當事人不及時主動快速撤離現場的,執勤民警應當責令其撤離,并勸告雙方當事人到“服務中心”去處理,同時應宣傳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方法,對拒不撤離現場的,在固定證據或設置標記后依法強制撤離,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移交事故處理部門按一般程序處理。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罰并扣分,對故意堵塞交通,擾亂秩序,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三條 事故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在《記錄書》上填寫虛假信息的,保險公司予以拒賠,并通報公安機關。

  “寧波市機動車聯合信息平臺”應當設置必要的預警系統,對發現有故意肇事或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騙保行為嫌疑的,應及時報送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凡是曾被查實有騙保行為的涉案人員,其相關信息應當錄入保險失信檔案管理信息系統。騙保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在20:00至次日6:00的時段內發生符合自行協商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可以按照規定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警。交通民警接到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認真勘查碰擦痕跡,辨別事故真偽,查驗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有關證件,確定無誤后開具《事故認定書》。

  第十五條 輕微物損交通事故涉及三方以上車輛的,只要符合自行協商處理規定,也可以參照本辦法進行自行協商處理,但需填寫兩張《記錄書》。

  第十六條 事故車輛的修理,由交通事故當事人或投保人自行選擇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強迫或指定修理。

  第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當隨車攜帶《記錄書》,《記錄書》由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服務中心”及公安機關交管部門相關窗口免費向投保人及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提供。相關人員也可以登錄寧波市保險行業協會的網站自行下載《記錄書》。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1日試行的《寧波市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稿源: 寧波公安交管信息網  編輯: 李霞君